-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得到公共资金,但是通过ETT的审查,如果接受本基金的援助,种子技术有可能开花,同时此种子技术与基金提供公司的事业领域或新事业探索领域一致的情况下,根据ETT的建议,在满足双方的诸条件,种子技术方和基金提供方双方都有利的前提下,提供资金援助。这些附属于ETT的宗旨和意义的工作,提高经济效果,增强日本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产业技术力的复苏 。
- 和ETT的本来业务划清界限,新准备一个ETT新兴事业探索室。在这里进行种子技术方面案件的讨论,种子技术企业方面的演讲,审查等等。这个新兴事业探索室所涉及到的房租,通讯费及其他经费由基金提供公司(基金提供法人会员)支付。基金提供公司如果是一家的情下支付全额。两家的情况下各付1/2,三家公司的情况各付1/3的费用,以此类推。
- 新室的契约期间根据日本自行车会馆(东京•赤坂)的规章自2006年3月开始最低五年。
- 基金提供公司对ETT,支付对个别契约进行管理营运的费用。
- 对于新兴事业探索室的营运业务,如果要是产生了4的管理营运费用和其他的人事费等,依据2,进行对应。
- 基金提供公司把希望的项目领域(譬如 参照ETT目录上的评价范畴)与ETT在事前进行说明。ETT详查了各种子技术项目之后,将有可能性的技术项目和基金提供公司进行联络。
- 与上述种类相符合,并且因ETT的交涉而得到该种子技术项目的情报公开的情况下,对基金提供公司给与情报。如基金提供公司感兴趣,所指定项目种类(运营要领6所规定的所希望的项目领域),是涵盖数家公司的时候,则同时向这数家公司提供情报。
- ETT原则上只对基金提供方关于相关的主题提出简单的报告。
- 基金提供方在对种子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时的,种子技术方和基金提供方提进行直接合作,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是合作双方的责任。在这期间,ETT基本不参与,不收取手续费。
- 但是基金提供公司向ETT委托9的业务时,另行单独进行磋商,可以从ETT提供监查人或者具有会员资格的资产管理专家;另外,基金提供方要求ETT的科学技术性及事业性的建议或援助时,同样可以另行协议,提供服务。
- 申请基金的种子技术企业必须是ETT的会员。
- 在这里没有规定的事项应以公益性为主旨,在明智和善意的前提下进行协议。
以上